涵养清廉政治生态 护航高质量发展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湖南提供坚强保障
——中共湖南省第十一届纪委向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的工作报告
(2021年11月25日)
现将中国共产党湖南省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五年来工作情况和今后工作建议报告如下,请予审查。
一、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省第十一次党代会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省委坚决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锚定营造山清水秀政治生态目标不动摇,反腐败、除顽瘴,立规矩、树新风,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一线和群众身边延伸。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委的正确领导下,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主动服务中心大局,积极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推动政治生态明显好转,激浊扬清之风吹遍三湘大地,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
(一)聚焦“国之大者”加强政治监督,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把“两个维护”落到实处
党中央有号召,总书记有号令,省委有部署,纪检监察见行动。切实抓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的贯彻落实,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第一位的政治任务,梳理22条任务清单,跟进监督、全程监督、精准监督。
在大战大考中担责于身、挺纪在前。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闻令而动,及时跟进监督,并始终绷紧常态化防控纪律之弦,对疫情防控不力问题依纪追责问责,全省查处失职失责、作风飘浮等涉疫案件792件938人。保持高度的政治敏感性和辨别力,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聚焦“七个有之”,严肃查处对党不忠诚不老实、阳奉阴违的“两面人”。时刻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对衡阳破坏选举案的“六问”,把深刻汲取教训、净化政治生态作为重大考题,坚持纪律教育、廉政把关、全程监督、执纪问责“四个从严”,对违纪问题露头就打、快查严办,各级换届风清气正,今年全省集中换届信访举报数量比上轮换届明显下降。紧紧围绕打好三大攻坚战、扫黑除恶等重大决策部署,加强监督执纪执法。深挖彻查洞庭湖“下塞湖”非法矮围、违规销售“镉超标大米”、衡南社保资金、涟源易地扶贫搬迁案,严查背后的责任、腐败和作风问题。积极开展“洞庭清波”“清廉医保”、惠民惠农资金“一卡通”和违建别墅整治等专项行动,推动张家界大鲵保护区小水电总体退出,共同守护“一江碧水”和老百姓“养老钱”“救命钱”。压实各方责任,从严整治耕地保护、粮食购销、教育、人防、供销、统计等领域问题。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坚决纠治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力问题,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破坏政治规矩案件1693件,并切实推动整改。
着力督促各级党组织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严查永州等地26家平台公司和湘潭经开区违规举债典型案件,问责顶风举债的5个市县56名责任人,严查汝城、石门等地大搞形象工程问题,专项整治景观亮化工程过度化,狠刹不顾财力铺摊子、上项目之风,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坚决向“带血的GDP”亮剑,严查浏阳“12·4”、耒阳“11·29”等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切实维护发展安全。围绕实施“创新引领、开放崛起”“三高四新”战略和减税降费、“六稳”“六保”、深化“放管服”改革等跟进监督,在优化营商环境、狠抓政策落地、督促实干实战上发力。
(二)以刮骨疗毒的决心惩治腐败,震慑效应和系统治理效能持续增强
保持高压态势不放松。全省纪检监察机关立案121756件、处分112098人,移送检察机关3101人,比前五年分别增长123.6%、108.2%和15.7%。重点惩治“一把手”腐败,严肃查处陈三新、刘和生、龚武生、李荐国、杨懿文等原市委书记,谭润洪、谭本仲、周立夫、苏涛等64名县市区党政正职和卢平、王武亮、谭元生、黄惠勇等32名国有企业、高校主要负责人。紧盯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腐败现象,坚决肃清秦光荣、向力力案流毒影响,严肃查处高建华、唐湘林等“小圈子”“小团伙”问题。重拳打击涉黑涉恶腐败,彻查“操场埋尸案”和文烈宏案、尚同军案等重大案件中的腐败问题,打掉周符波、欧阳旭等“保护伞”。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在全国率先探索行贿人“黑名单”制度,向检察机关移送审查起诉行贿人504人。持续开展“天网行动”,深入清理“一人多证”,追回外逃人员74人、赃款12亿余元。在纪法威慑和政策感召下,2.4万人向纪检监察机关主动投案或主动交代问题。
深入治理顽瘴痼疾。协助省委出台相关规定,专项整治“打牌子”“提篮子”“拉款子”和涉砂涉矿、违规经商办企业等问题。1738名公职人员清退违规持有的农商行股份,7160人退出涉砂涉矿等经营性活动。系统治理工程招投标问题,运用大数据查找问题线索5512条,严厉惩治串通投标职业团伙、“陪标专业户”等,督促职能部门加强全流程监管,有力压缩公职人员违规插手谋利空间。协同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全省立案审查调查违纪违法政法干警2984人,其中留置247人,4031人向纪检监察机关主动投案或说明问题。
做实“后半篇文章”。坚持“查、剖、改”相结合,深入剖析重大案件,用好纪检监察建议书,推动各级党组织纠偏差、防风险、堵漏洞。开展同级同类警示教育,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汇编被查处领导干部警示录,制作《忠诚与背叛》等系列警示教育片,警醒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开展回访教育,引导受处分对象放下包袱、轻装上阵。
(三)驰而不息纠治“四风”,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之风日益充盈
持续纠治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坚定不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执行省委“约法三章”,坚决查处违规公款吃喝、违规收送红包礼金、违规配备使用办公用房等突出问题。撤销廉政账户,刚性执纪不留“缓冲区”。开展“一桌餐”、利用特殊资源谋利、餐饮浪费、滥发津补贴等专项监督。出台“十严禁”,严防“吃喝风”“红包风”隐形变异、反弹回潮。全省查处相关案件11369起,处理18472人,其中“约法三章”后查处13931人。
靶向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协助省委制定集中整治意见,梳理18项负面清单,坚决整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问题。全省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6650件,处理12847人。开展蹲点调研,建立168个基层监测点,推动下级评上级、基层评机关,督促省直机关从自身抓起改起。督促整治“文山会海”、滥用“一票否决”等问题,努力为基层减负。
坚持治陋习与树新风并举。会同有关部门倡导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建立查纠党员干部大操大办长效机制,抓党风带政风促民风。出台规范政商交往专门意见,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完善容错纠错机制,全省纪检监察机关为1472名干部澄清正名,激励担当作为。
(四)坚决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让人民群众有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
以精准监督为脱贫攻坚清淤排障。紧盯“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坚持“一季一专题”,持续深入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组织纪检监察干部进村入户蹲点督查,对扶贫领域信访举报开展攻坚行动,推进动态清零。严查贪污侵占、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基层“微腐败”和数字脱贫、虚假脱贫、“四个不摘”落实不力等问题。全省查处相关问题38059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0393人。开展“纪委喊您来领钱”活动,督促退还群众资金4.4亿元。探索“一县一清单”监督,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着力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会同37个职能部门整治241项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狠刹中小学违规征订教辅材料等歪风。开展“纪委为您来解难”带件走基层活动,主动征集处置民生领域问题线索,围绕“学位、床位、车位、厕位”问题加强监督,督促各级党组织把实事办到群众心坎上。创建“互联网+监督”平台,推广“村级监督服务微信群”,试点“村级小微权力监督系统”,优化乡村监督治理。
(五)突出巡视巡察政治定位,全面从严治党利剑作用进一步彰显
高质量推进巡视巡察全覆盖。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聚焦被巡视党组织职能责任,持续深化政治巡视。十一届省委开展12轮常规巡视、4批机动巡视和三大攻坚战、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涉粮问题专项巡视。市县党委全面开展政治巡察,探索开展专项、提级、交叉、机动巡察。22家省直单位和省属本科院校开展内部巡察。积极试点探索,促进巡视巡察上下联动、贯通融合。巡视巡察共发现问题32.3万个,移送问题线索3.9万件。
狠抓巡视巡察整改落实。省委扛起主体责任,以自我革命的政治勇气,积极配合中央巡视,带头查纠整改,有力推动政治生态修复净化。压紧压实各级党组织巡视巡察整改责任,加强抽查督办和“回头看”,做到边巡边改、立行立改。省委巡视交办立行立改事项1962件,全省巡视巡察整改完成率96.7%。
(六)推动“两个责任”贯通落实,监督执纪问责更加精准有效
强化担责履责。省委坚持以上率下,不断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出台推进清廉湖南建设意见。全省各级党组织细化推进清廉建设具体措施,积极探索清廉单元建设。省纪委制定协助省委落实主体责任、履行监督责任和自身建设主体责任“三张清单”,明确推进清廉湖南建设责任分工,加强对各级落实“两个责任”的监督检查。全省问责管党治党不力的党组织259个、党员领导干部5829人。
紧盯“关键少数”。突出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落实省级党员领导干部开展廉政谈话提醒情况报告制度,加大委托党委(党组)谈话力度,省纪委委托谈话90人次,推动上级“一把手”抓好下级“一把手”。落实“五个强化”要求,出台加强“一把手”监督“十必严”措施,将日常监督、专项检查、巡视巡察“探头”重点对准各级“一把手”。省纪委谈话函询“一把手”人次占谈话函询总量的40.7%。建好用好省直机关、市州、县市区“一把手”廉政档案,全面开展廉政“画像”。
抓实日常监督。加大谈心谈话力度,改进民主生活会监督方式,强化近距离常态化监督。加强检举举报平台建设和运用,畅通群众参与监督渠道。探索建立政治生态监测评估体系,全面客观准确评价干部,把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324256人次,其中第一、第二种形态占91.7%,监督执纪由“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拓展。
(七)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全面覆盖、完备有效的监督体系逐步形成
蹄疾步稳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坚决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整合行政监察、预防腐败机构和检察机关反腐败资源力量,组建省市县三级监察委员会,与同级纪委合署办公,在全省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国家监察体系,进一步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各级监察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权限,用留置取代“两规”,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全省监察对象由改革前85.5万人增加到190.8万人。
持续深化派驻机构改革。按照派驻监督全覆盖要求,全面规范派驻机构设置范围、机构名称、责任权限、工作关系、管理保障、组织领导,不断优化人员配备,分类实施省管企业、省管金融企业和省属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省市县三级纪委监委共设立派驻纪检监察组1650家,派出监察专员116名。各级派驻机构坚守政治监督职责定位,发挥监督“前哨尖兵”作用,共处置问题线索74392件,立案22585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0844人。
积极健全制度机制。完善请示报告制度,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积极探索“室组地”联动监督、联合办案和县乡纪检监察工作一体化,贯通融合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巡察监督。省市两级监委按规定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主动对接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完善办案程序、证据标准衔接机制,促进与司法机关、执法部门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确保每一起案件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规。完善反腐败协调小组运行机制,加强信息沟通、线索移交、成果共享,促进党内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协调协同。
(八)从严从实加强自身建设,纪检监察队伍战斗力不断提升
锻造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以政治建设为统领,省纪委常委会会议坚持“第一议题”制度,第一时间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认真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接受政治洗礼。加强机关党的建设,深化文明创建,大力宣传向卫煌、向纹等优秀典型,激励广大纪检监察干部以担当诠释忠诚,树立可亲可敬可信的良好形象。
锤炼能战能胜的过硬本领。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坚持边学习、边调研、边工作、边总结,大兴学习调研之风,强化全员培训,重点学习领悟党章、宪法、监察法及其实施条例,增强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反腐败能力。加强专业化建设,突出实战练兵,落实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开展“十大精品案件”“百名业务能手”评选,注重运用信息化技术,提高精准监督执纪执法水平。
强化严之又严的自我约束。坚持“监督别人的人首先要监管好自己”,出台监督执纪“十不准”、严管队伍“十条措施”,完善内控机制,抓早抓小,防患未然。开展“走进省纪委”活动,发挥特约监察员作用,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坚持刀刃向内,严肃查处违纪违法纪检监察干部,坚决清除李政科、曹明强、包昌林等“害群之马”。
五年来,在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共同努力下,我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持续深入,党风政风行风明显改善,人民群众对正风反腐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不断提升。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腐蚀和反腐蚀斗争依然严峻复杂,高压态势和顶风作案并存,传统腐败和新型腐败交织,一些重点领域、重要岗位特别是“一把手”腐败仍然易发多发;“四风”问题反弹回潮隐患犹存,违规吃喝、收送红包礼金等顽疾禁而未绝,一些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积习难改;基层小微权力监督难、熟人社会监督不到位,群众身边“微腐败”时有发生;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层层递减、弱化问题仍然存在,个别地方巡察定位不够精准,部分行业、领域监督还有盲区;一些地方不敢腐的震慑力没有持续释放,一些领域不能腐的制度笼子扎得不紧,以案促改的“后半篇文章”做得不实,党员干部不想腐的自觉尚未普遍形成;一些纪检监察干部能力素质尚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自我约束需进一步增强。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二、五年来的工作体会
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取得历史性成就,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纵深推进,最根本的在于习近平总书记掌舵领航,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得益于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委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广大人民群众的广泛参与和大力支持。五年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始终牢记初心使命,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特别是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在学思践悟中不断深化思想认识,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政治站位。
(一)党的领导是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根本保证,必须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党的百年历程与中国人民命运紧密相连,始终是国家和人民的主心骨、领路人。坚持党的领导,首先要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纪检监察机关必须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自觉担负“两个维护”特殊使命和重大责任,把政治监督贯穿于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确保全党思想上更加统一、政治上更加团结、行动上更加一致。
(二)人民立场是根本政治立场,必须怀着感情、沉下身子干工作,做到反腐为民、反腐惠民。为人民谋幸福是党的初心所在,不负人民是伟大建党精神重要内涵。人民群众最痛恨腐败。正风肃纪反腐,守的就是民心,守的就是江山。必须顺应新时代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盼,以群众呼声为第一信号,着力治理老百姓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全面从严治党是攻坚战持久战,必须长期坚持严的主基调,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反腐败不可能一蹴而就,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始终保持战略定力,绵绵用力、久久为功,方能滴水穿石、善作善成。既要勇于刮骨疗毒,狠抓惩治这一手不放松,又要善于系统施治,压紧压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推动办案、整改、治理有机贯通,使惩治震慑、制度约束、提高觉悟一体发力,不断提升标本兼治综合效应。
(四)监督是纪检监察机关第一职责,必须以强有力的监督规范权力运行,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有效监督权力运行,才能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致力发展、造福人民。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的基本职能职责,必须紧盯“关键少数”,消除权力监督的真空地带,压缩权力行使的任性空间,用纪律“戒尺”惩治乱作为、敲打不作为,督促各级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积极优化营商环境、自觉服务市场主体、切实担当发展责任。
(五)实事求是是纪检监察工作生命线,必须精准把握政策策略,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履职。每条线索处理、每个案件查办、每件事情定性,都关系到党的形象和威信,关系到社会公平正义,关系到党员干部切身利益。精准量纪执法,需要纪检监察队伍加强自身建设,切实提高政治能力、政策水平和法治素养。必须全面、历史、辩证看待问题,以事实为依据,以纪律法律为准绳,坚持客观公正,注重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确保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的检验。
三、今后五年的工作建议
今后五年,我省将坚定不移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奋力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湖南,向着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定不移、一以贯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始终不渝坚持党的百年奋斗历史经验,以伟大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坚定不移、一以贯之推动各级党组织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一以贯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在维护党的领导、督促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捍卫党的先进性纯洁性上忠诚履职,把落实“三不”一体推进方略贯穿到正风肃纪反腐全过程各方面,全面推进清廉湖南建设,着力营造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社会清朗的政治生态和发展环境,全力保障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确立的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一)坚持全面从严治党首先从政治上看,切实增强“两个维护”的自觉性坚定性
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深刻认识腐败问题的政治本质和政治危害,从政治上领悟全面从严治党重大方针、原则和任务,坚定不移按照党中央指明的政治方向、确定的前进路线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把“首先从政治纪律严起”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遵循,牢固树立问题首先从政治上找、治理首先从政治上治、效果首先从政治上看的工作理念,持续向“七个有之”亮剑,推动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
紧扣大局强化政治监督。健全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回头看”制度,完善监督问责机制。紧紧围绕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等重大决策部署,紧盯重点环节和政治生态“病灶”,加强对“十四五”规划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各级党组织自觉同党中央精神对标对表,把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落到实处。围绕现代化建设大局,增强系统观念,把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协助职责统筹起来,找准找实监督的关键点、切入点,增强监督的自觉性、精准性,切实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
(二)坚持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切实让清正廉洁成为全省广大党员干部的共同价值追求
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加大惩的力度,巩固严的氛围,永远地吹响冲锋号。紧盯“十四五”重点产业、重大建设、重要投资和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行业、领域,重点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重点查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国有企业经营管理、公共资源交易、金融、科研管理、选人用人等方面腐败案件,重点查处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一把手”腐败案件,重点查处“期权腐败”“影子公司”等新型腐败和政商“旋转门”、利用影响力谋私贪腐等隐形腐败案件。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打“伞”破“网”,严肃查处执法违法、徇私枉法问题。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严肃查处多次行贿、巨额行贿、向多人行贿行为,对利用非法手段获取矿产资源、国有土地、国有资产、金融资质等重大利益的,坚持不法利益和国家损失一起追,形成精准打击行贿人员和不法企业的从严态势。打好防逃追逃追赃“组合拳”,持续开展“天网行动”,严厉惩治涉腐洗钱行为。
推进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以案促治。强化系统治理理念,深入剖析同类案件、交叉案件中暴露出的监管漏洞、制度短板,推动有关方面深化改革、完善制度,提升治理水平。持续深化同级同类警示教育,充分发挥被查处干部忏悔书教育功能,加强民主生活会监督效能作用,提高警示教育覆盖面和有效性。加强廉政文化教育基地建设,大力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充分挖掘本土红色资源,从百年党史中汲取廉洁政治基因和砥砺奋进的精神力量。
抓实抓好清廉单元建设。坚持抓系统就要抓创建、管行业就要管清廉,强化“四责协同”,动员全社会共建共治,大力开展机关、企业、学校、医院、乡村等清廉单元建设,以点带面推进清廉湖南建设全领域全方位深化。突出问题导向,抓实考核评价,在规范权力运行、解决沉疴痼疾、提升群众满意度上下功夫、出实招,推动清廉建设融入区域治理、行业治理、基层治理之中,让党员干部感受到监督无处不在,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清廉就在身边。
(三)坚持深入纠“四风”树新风,切实推动为民务实之风浸润三湘大地
不断培土加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堤坝。保持常抓的韧劲、长抓的耐心,在坚持中见常态、向制度建设要长效。牢牢把握“四风”问题与腐败问题互为表里、相互交织的内在本质,既防“旧病”复发,又治隐形变异。深挖“风”背后的“腐”,严肃查办违规吃喝、餐饮浪费等享乐奢靡行为和收送电子红包、私车公养等新花样,形成强大震慑,决不让特权思想、特权现象滋生蔓延,决不让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回潮复燃,决不让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贻误发展。坚持纠“四风”树新风破立并举,加大正面引领和宣传力度,营造风清气正、生机盎然的景象。
系统治理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就业、医疗、社保、粮食购销、环保等问题开展专项监督,对在民生“奶酪”上动心眼、打主意、下黑手的决不放过,对摆架子、做样子、混日子的“官油子”决不容忍,以有力监督确保党中央惠民富民、促进共同富裕政策执行不走样、不落空。深入开展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专项监督,着力解决思想上不重视、行动上不积极、工作上不得力等突出问题,以严密监督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促进乡村全面振兴。
积极营造敢于担当、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进一步明晰政商交往的禁区、红线、底线,推动构建亲而有度、清而有为的政商关系。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做好容错纠错、澄清正名工作,积极引导党员干部秉公用权、改革创新、担当作为。着力推动为基层减负,督促各级党组织切实为企业和群众办实事、解难题。
(四)坚持改革创新纪检监察体制机制,切实推进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全覆盖
坚持守正创新。一体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国家监察体制和纪检监察机构改革,着力拓展改革广度和深度,统筹衔接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不断强化监督的全覆盖和有效性。加强派驻机构政治建设和能力建设,提高派驻监督质效,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坚决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深化政治巡视巡察,推进巡视巡察上下联动,推动巡视巡察整改融入深化改革、从严治党和日常工作、日常监督,充分发挥巡视巡察综合监督作用和联系群众纽带功能。
突出监督重点。紧盯“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等重点对象,紧盯地方各类平台公司资本运作、产业园区招商引资等重点领域,紧盯违规兴建楼堂馆所、违规建别墅、乱占农村耕地等重点问题加强监督。加强政治生态分析研判,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强化谈心谈话“当面监督”,做深做细做实日常监督。完善深化运用“四种形态”工作机制,落实好“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一贯方针。
提升监督合力。积极推动各级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使“三不”一体推进由纪检监察内部“小循环”迈向管党治党“大循环”。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以党内监督为主导,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统筹基层纪检监察、巡察力量,做到监督下沉、监督落地,激活全面从严治党“末梢神经”。
(五)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切实以最严格的要求锻造纪检监察队伍
旗帜鲜明讲政治。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作表率,在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上作表率,在从政治高度思考和把握问题上作表率。将思想政治工作贯穿于监督执纪问责全过程,不断增进正效益、正能量。
加强监督执纪执法能力建设。持续深化全员培训,认真落实党章党规党纪,严格执行监察法及其实施条例、监察官法等法律法规,遵照法定权限、规则、程序开展工作,推进反腐败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向科技要战斗力,更好地运用大数据、信息化等提升专业化水平。
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将“内部小巡视”制度化常态化,切实加强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政治领导和业务指导。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培养和人文关怀。把“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转化为更加具体的制度规定,让“三防”“四慎”成为纪检监察干部的自觉要求,及时打扫庭院,坚决清理门户。稳妥有序推进各级监委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自觉接受各方监督。保持许党报国情怀,发扬坚韧斗争精神,一句誓言、终身作答,不负初心、不辱使命,永做忠诚干净担当的卫士和战士。
征途漫漫,惟有奋斗。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委领导下,知重负重、埋头苦干、勇毅前行,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持之以恒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推动全面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湖南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