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张家界市委关于深入推进清廉张家界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出台。这是张家界市委全面落实清廉湖南建设部署、对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深入推进清廉张家界建设的纲领性文件。
《意见》明确四项重要任务。聚焦“两个维护”,加强理论武装,强化政治监督,优化政治生态,以政治建设为引领促进政治清明;聚焦廉洁高效,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加强公共资金资产资源管理,以规范权力运行为重点推动政府清廉;聚焦勤廉务实,严把选人用人关,严格干部教育管理监督,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以忠诚干净担当为标准督促干部清正;聚焦正气充盈,以清廉机关、清廉商会、清廉村居等清廉单元建设为抓手促进社会清朗。
《意见》强调,要不断强化监督保障措施,着力形成共创清廉张家界的良好态势。市委成立推进清廉张家界建设领导小组,抓好规划、统筹、督查等工作。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落实主体责任,认真研究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措施,及时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协助职责,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建立健全分管市领导领衔、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参与、市县乡三级联动的工作机制,强化行业管理、属地管理责任。鼓励各地各部门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清廉单元建设举措,打造一批有影响、有实效的清廉样板,总结提炼好办法好举措好经验。把推进清廉张家界建设情况纳入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并将考评结果作为领导干部奖惩任免的重要参考。鼓励支持清廉艺术作品创作,开展清廉宣传教育活动,形成全市上下共建清廉张家界的良好局面。
同时,市纪委出台了《关于深入推进清廉张家界建设的实施方案》,确立了宣传发动、组织实施、培树典型、巩固提升、建章立制等方法步骤,强调了监督推动、宣传引导、责任追究等保障措施,明确了清廉机关、清廉商会、清廉村居等清廉单元创建标准。(张家界市纪委监委 肖君 周俏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