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于9月18日至22日在长举行
湖南日报9月13日讯(全媒体记者 陈奕樊 通讯员 周洁)13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三次主任会议。会议决定,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于9月18日至22日在长沙举行。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乌兰主持会议,副主任张剑飞、陈飞、胡旭晟、周农、彭国甫,秘书长王晓科出席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谢建辉、陈文浩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会议精神,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精神;听取了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工作座谈会主要精神及贯彻落实意见的汇报,有关人事事项的汇报。
会议研究了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议程草案和日程草案。会议建议,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湖南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管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办法(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湖南省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街道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审议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湖南省地方立法条例(修正草案)》的议案,省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办法(修订草案)》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湖南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修订草案)》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湖南省油茶产业发展若干规定(草案)》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湖南省测绘地理信息条例(草案)》的议案;审查部分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
会议建议的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议程还有:听取和审议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湖南省先进制造业促进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湖南省居民自建房安全管理若干规定》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情况的报告,关于全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情况的报告;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全省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审议有关人事任免案。
会议还研究了需提请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审查的有关文件的汇报,省人大常委会立法研究基地工作规定草稿,省人大专门委员会审议意见采纳反馈若干规定草稿;书面听取了关于《省人民政府关于湖南省人大常委会一季度经济运行情况调研基层反映重要问题处理结果的报告》的审议意见,关于全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情况的调研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