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整改期间擅自营业 单位负责人被行拘-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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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03/28 16:4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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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整改期间擅自营业 单位负责人被行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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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22日,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香雪路一美容养生会所因存在火灾隐患被北湖区消防救援大队判立为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后,未经消防救援部门许可擅自营业,会所负责人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10日。

  前期,郴州市北湖区消防救援大队消防监督员在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时,发现位于郴州北湖区香雪路的一美容养生会所存在多处火灾隐患:安全出口数量不足;疏散楼梯未采用封闭楼梯间。大队依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相关规定,经集体研究,直接判定该场所符合重大火灾隐患立案标准,对该单位存在的重大火灾隐患予以查处督办,依法进行了查封,张贴了封条,并责令该单位暂停营业在限期内整改销案。

  期间,北湖区消防救援大队对该场所整改情况进行复查时发现该场所在正常营业,大队工作人员随即收集证据,将单位负责人传唤到消防救援大队。经调查取证,该单位在火灾隐患整改期间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的情况下,无视消防法律法规,擅自开展经营活动。

  经查实,此违法行为为该场所负责人李某所为,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李某也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为维护执法尊严,严惩消防违法行为,大队及时将相关线索移送公安机关。3月22日,郴州市公安局北湖区分局依法对李某给予行政拘留十日的行政处罚。(王卓君 谭松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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