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两部门联合发布提醒告诫
发现以旧换新价格欺诈可拨打专线举报
湖南日报11月20日讯(全媒体记者 李成辉 通讯员 文艺)今年4月以来,湖南开展消费品以旧换新促销活动,有效激发了我省消费市场潜力。然而,全国各地也发现一些违规违法交易和套补骗补等行为。为规范我省市场秩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与省商务厅日前联合发布《关于参与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提醒告诫书》(简称《告诫书》)。
《告诫书》强调,禁止价格欺诈,参与企业要严格做好参与活动商品的价格公示工作,做到货签对位、标识醒目,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谎称商品价格为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不得有低标高结、虚构原价、虚假折价等价格欺诈行为。经营者在落实补贴过程中,不得增设不合理收费项目、不得将税金转嫁消费者,变相提高消费成本;不得以次充好,骗取补贴;不得虚开税票,将发票联交由付款方或受票方作为付款原始凭证。
《告诫书》明确,相关部门将加大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的监督检查力度,一经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将取消经营主体和相关消费者参与活动资格并予以公开通报,相关违法违规信息也将同步推送至发改、税务、公安等部门进行处理。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将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实施价格欺诈行为的,将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对于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还将依据相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两部门鼓励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如发现经营者和个人存在上述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66(税务违法举报专线)等专线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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