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名录20年来首次大幅调整
湖南物种保护全面升级
湖南日报全媒体记者 彭雅惠
通讯员 郭尧
8月25日,省林业局、省农业农村厅联合召开新闻通气会,公布新版《湖南省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湖南省地方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以下均简称为《名录》)。这是2002年9月以来,这两份名录首次迎来大幅调整,共计新增123种省级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
为何大幅调整?调整后有哪些亮点?将给湖南野生动植物保护带来哪些影响?记者采访了相关专家学者。
《名录》调整势在必行
“近两年,湖南分布的莽山烙铁头蛇、东方白鹳、青头潜鸭、小叶红豆等升为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植物,豹猫、红嘴相思鸟、怀化秤锤树等升为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范围发生了变化。”中南林业科技大学野生动植物保护研究所所长杨道德告诉记者,湖南野生动植物资源丰富,在国际国内具有很高代表性和典型性。
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我国对野生动物实行分类分级保护,对珍贵、濒危的野生动物实行重点保护。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分为一级保护野生动物和二级保护野生动物。
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以外,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就纳入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
因湖南物种资源禀赋优越,国家层面变动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范围,对我省保护管理措施影响较大。
“过去21年,我省野生动植物保护形势发生了很大变化。”省林业局副局长李林山说,一些濒危物种得到有效保护,濒危程度得以缓解,而部分物种濒危程度仍在加剧,还有一批新的珍贵、濒危物种随着研究不断深入而被发现,需要及时保护。此外,全省已有63种原为我省地方重点保护的物种,因濒危状况严峻,升级为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措施发生变化。因此,对《名录》进行科学调整势在必行。
新《名录》列入保护物种446种
“新《名录》变化很大,我省地方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管理必须全面加强。”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教授喻勋林表示。
原有省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365种,本次调整保留276种、调出89种(其中升为国家重点34种),新增60种,现有省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336种。
原有省地方重点保护野生植物116种,本次调整保留47种、调出69种(其中升为国家重点29种),新增63种,现有省地方重点保护野生植物110种。
哪些调出?哪些调入?
据通报,野猪、麻雀、黄山松等部分物种野外种群分布广、数量大,在我省已脱离濒危状态,本次均调出《名录》。
华南兔、银星竹鼠、绿头鸭、环颈雉、王锦蛇、果子狸、芡实等25种物种人工繁育(栽培)技术成熟,不再依赖野外种群,本次将其保护范围限定为“仅限野外种群”。
部分山茶科、百合科、兰科野生植物经济价值高,盗采严重,濒危程度加剧;棘疣角蟾、都庞岭半叶趾虎等一些新物种、新记录种被陆续发现,这些均属于调入的新增物种。
值得注意的是,我省将各级政府认定的古树名木,全部列入《名录》,作为省地方重点保护野生植物予以保护。
喻勋林认为,经过调整,《名录》能够更好维护我省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新湖南建设。
依据《名录》实施重大工程、强化监督管理
《名录》大幅调整,无疑对野生动物保护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
“《名录》调整纳入新的物种,需要配套相应的资金、技术、人员等,有关部门要制定配套管理措施。”省林业局副局长李林山说。
据介绍,我省将实施洞庭湖、南岭山地、武陵山区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加强省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栖息地和野生植物原生境保护修复,实施省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拯救保护项目。在新《名录》中,有25种物种被标注了“仅限野外种群”,对此,李林山解释说,根据这样的标注,我省将严格区分该物种野外种群和人工种群,不搞“一刀切”,但坚持加强监管,严打违法捕猎野生种群充当人工种群的行为。
省林业局动植物处负责人陈春华表示,省地方重点保护动植物的科研和动态监测将全面加强,林业部门定期报告省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状况,评估人类活动干扰因素影响及保护成效,为加强物种保护提供技术支撑。